亡羊补牢:黑龙江卫生厅发通知要求保障医务人员人身安全

发布于 2012/03/29 11:47

2012年3月23日,哈医大附属一院医务人员受到严重伤害,导致一死三伤的惨剧。此事件的发生,凸显了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长期性和重要性,以及保障广大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为此,黑龙江省卫生厅于日前向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医疗机构发出通知,要求加大医院安保投入力度,引导医务人员树立安全意识,结合“三好一满意”及平安医院创建等活动,全面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通知指出,“以病人为中心”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医疗卫生领域的具体体现,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从患者的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保障患者的身心健康。要不断改善服务态度,完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满足患者不同层次的就医需求。要大力倡导医学人文精神,树立明礼诚信、友爱互助的服务理念,形成相互尊重、相互理解、温馨和谐的医患关系,使患者满意度不断提升。

通知要求,医疗机构在改善医疗条件,购置医疗、检查设备的同时,要安装警铃、摄像头、监控器、门禁系统等设施设备;要加强配备安保人员,健全安保制度,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贯彻执行;要兼顾患者就医方便和保障医务人员安全,进一步科学优化、全面完善诊疗流程。同时,要引导医务人员树立人身安全意识,及时发现并预警潜在安全威胁;要学会掌握应对突发事件的一些技巧和方法,具备有关正当防卫与避免防卫过当的基本知识。

通知强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对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例会制度,主要领导必须经常深入临床一线,开展经常性的医疗护理检查,定期听取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情况汇报,定期开展医疗纠纷与医疗质量缺陷讲评,及时研究和解决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时刻警示医务人员,不断强化质量责任意识、安全意识。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医疗机构既要注重规章制度的建设,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尤其要提高医疗核心制度的执行力,督促医务人员严格按章办事,严格规范操作。要提高医院科学管理水平,在医院管理上要抓外延发展,满足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要抓内涵建设,不断提高医疗质量,提升医疗管理水平,确保医疗质量有效的开展,满足广大患者需求。要加强重点环节管理,特别是要抓好新生儿室、手术室、血液透析室、重症监护室等重点科室的医院感染控制;要抓好重大手术的安全管理以及急危重症病人的抢救;要抓好病历等医疗文件的规范化书写和应该履行的告知义务;要抓好手术室、急诊科、产房、儿科等重点科室的风险防范。

通知强调,各级卫生部门和医疗机构,一定要广泛宣传、广泛动员,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同时加强与公安部门沟通,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广大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确保医疗工作平稳、安全、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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