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份,南京大厂的陈小姐将4800元买的品牌皮衣拿到位于园东路的“美国UCC”干洗店干洗,取衣时却发现衣服的袖子严重掉色。
对于陈小姐的损失,店老板以“洗衣过程中衣服破损,赔偿费是干洗价格的5-10倍”为由,只愿意赔偿10倍干洗费800元。这让陈小姐十分气愤,“我近5000元的衣服居然只赔偿我800元,这种做法合理吗?”
市民:干洗店赔得太少
去年4月份,家住南京大厂区的陈小姐把刚买了一年的品牌皮衣送到位于园东路的“美国UCC”干洗店进行干洗,并交了80元的干洗费。衣服干洗好后,陈小姐并没有仔细检查,就将衣服拿回家挂在了橱柜里。然而一天在整理衣服时,她却发现皮衣的袖子掉色,一块浅一块深,颜色严重不均匀。
陈小姐立刻找到干洗店的老板桑先生。对方爽快地承认确实是自己的问题,并态度诚恳地表示,可以帮陈小姐把衣服送到“美国UCC”上海总部去处理,并帮陈小姐染色,让袖子恢复原状。然而当陈小姐再次来到干洗店时发现,自己的衣服比上次还要糟糕,好好的皮衣有些发白,一点光泽也没有了。
气愤的陈小姐要干洗店赔偿自己的损失,对方以“洗衣过程中衣服破损,赔偿费是干洗价格的5-10倍”为由,只愿意赔偿10倍干洗费,也就是 800元。因为一直协调不好,这件事从去年一直拖到了今年的3月份。其间陈小姐多次打电话给干洗店老板桑先生,对方态度很好,可就是只愿意赔偿800元。这让陈小姐哭笑不得,“我近5000元的衣服居然只赔偿我800元,这种做法合理吗?”
质疑:10倍赔偿是霸王条款
前天下午,记者联系到桑先生,对方表示,如今干洗店已经转让了,但该赔偿给陈小姐的一定不会赖。同时,桑先生也承认,在干洗过程中,确实对皮衣造成了一定的损坏,但4800元的赔偿实在做不到。“我们答应给予陈小姐800元赔偿,这也是按照10倍的最高赔偿标准来处理的,已经很人性化了。”
随后,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南京不少干洗店取衣单中的顾客须知一栏中都有类似规定。
对此,不少市民都质疑洗坏衣服赔5-10倍洗衣费是霸王条款。
江苏衡鼎律师事务所的殷建新律师认为,干洗店以“洗衣过程中衣服破损,赔偿费是干洗价格的5-10倍”为由只同意赔偿800元的主张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一是该说法并未进行书面约定;二是即便该约定有书面约定,但如若是干洗店单方制定的条款,因该条款在法律上属于“格式条款”。依据《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基于以上理由,干洗店应当赔偿陈小姐因此而受到的直接损失,如恢复原状的费用。如无法恢复原状,陈小姐在要求干洗店赔偿损失时应当考虑到购买衣物的时间、该衣物的磨损导致该衣物的价值减少等因素。”
总部:该店未签加盟协议
面对质疑,桑先生很委屈地表示,陈小姐说这件皮衣价值4800元,可是购衣的票据却丢了,“这件衣服是否真的价值这么多也存在疑问。”对此,陈小姐回应,因为是品牌皮衣,对方完全可以根据这件衣服的型号和外观去大商场询问售价。
随后,记者联系到“美国UCC”上海总部。一名高姓经理表示,经过查询,大厂这家店确实在总部购买了机器设备,但并未与店方签署加盟协议,所以与此无关。对这一说法,桑先生也表示,自己确实没有与上海总部签署加盟协议。
律师观点: 干洗前先订合同
殷建新律师表示,陈小姐应当提供证据证明该衣服的价值,如购衣的发票。在购衣的发票丢了的情况下,则可以到出售该皮衣的商家调取该衣服的相关证明如销售存根、记录或由商家直接出具该皮衣的价值证明。
江苏衡鼎律师殷建新律师提醒,洗衣店可以在接收客户衣物前要求客户填写该衣物的价值、购买时间、将衣服收进来时有什么样的问题,消费者洗衣需达到一个什么样的要求、赔偿方式等等,采用合同的方式写下来,以作为发生纠纷时的处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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