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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盐岂可充精盐——夏津查获一起私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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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药报山东讯 近日,夏津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县公安、盐务部门,查获了起贩卖私盐案

近日,有群众向夏津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举报,称在青银高速公路夏津段出口处,停着一辆载有食盐的卡车,形迹十分可疑。接到举报后,该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立即组织县公安、盐务部门赶赴现场。当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时,货主已经离开。执法人员发现,尽管该车运载的盐品散发着刺鼻的腥臭味,但包装袋上却印着“精制食盐”的字样。

据该车司机交待,整车盐品重达24吨,全部腌制过鱼虾的废弃粗盐。些盐经重新包装后,从青岛即墨被运往夏津县境内,货主准备将其简单处理后冒充食用精盐销往农村地区。盐政执法人员介绍,这腌制过鱼虾的废盐,含有种有毒有害成分,人根本不能食用。

执法人员依法扣押了这车私盐。此后,该县公安部门采取网上通缉等措施,在青岛警方的协助下,终于将潜逃的货主和另外一名涉案的私盐贩抓捕归案。

目,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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