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国家禁止贩卖病死猪肉,在高额利益驱动下,仍然铤而走险。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检察院近日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对钱士慧、韩春生提起公诉。
钱士慧2008年来到太原,在太原市五龙口某海鲜市场租用了一个摊位和一间约10平方米的冷库,用于经营销售猪肉。2011年12月,一次偶然的机会,钱士慧得知贩卖病死猪可以获得高额利润,便动了邪念。随后,他从赵某(另案处理)手中低价购入病死猪肉和未经检疫的老母猪肉。为保险起见,钱士慧以每月2000元工资雇用其姐夫韩春生负责经营管理摊位。短短一个月时间,两人从中获利5000余元。
2012年1月11日,太原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当场查扣钱士慧尚未销售的病死猪肉165.2公斤、未经检疫老母猪肉156.7公斤。经鉴定,猪肉样品中大肠菌群超标,并检验出沙门氏菌,人食用后可能导致食源性疾患或引起食物中毒。(杜丽娟 宫晓旭)
上一篇 : 不合格食品并非不安全 如此解读是误读还是误导
下一篇 : 摩尔商场买到带霉灰碎米芽菜 厂家愿赔十倍遭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