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问题,关键不在于公众是否骂错了对象,而在于企业有没有充分履行责任,监管部门有没有向公众传递正确而翔实的信息。
在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举办的食品安全年会上,有关专家称,“我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有不少是外界误读了,其实不合格的食品并非就是不安全的”。
不合格食品不等于不安全食品,这话没错;但不安全食品必然是不合格食品,这更毋庸置疑。专家认为外界存在误读,应是担心公众“一棍子打死”。而在我看来,这其实反映了公众对食品安全的高度关注与担忧,这种担忧并非杞人忧天,而是有强大的事实支撑。
食品安全问题往往由规范不清、标准不明造成。比如,某品牌奶粉汞含量异常事件,现行国家标准固然未规定婴幼儿奶粉汞限量值,但这不等于说汞含量异常不涉及食品安全。换言之,不能说吃出毛病才叫食品安全问题。就此而论,如果说公众对食品安全存在误读,“不合格食品并非不安全食品”“含致癌物质并非致癌食品”等专家说法亦有避重就轻、混淆是非之嫌。
退一步讲,公众存在误读也和食品安全监管不公开透明有关。在食品生产环节,许多企业不仅未尽充分告知义务,还刻意隐瞒产品含有哪些添加剂。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后,有的监管部门不是依法惩处,反倒帮企业灭火。普通老百姓专业知识有限,加上食品安全监管存在漏洞,产生误读岂是偶然。
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有段子说:“从大米里我们认识了石蜡,从火腿里我们认识了敌敌畏,从咸鸭蛋里我们认识了苏丹红”,经历那么多起食品质量风波,公众的食品安全知识越来越丰富。这有助于公众了解食品安全现状,加强自我防范。更重要的是,食品安全监管应加大公开透明力度,公众才能进一步消除疑虑,从而客观对待食品安全问题。
食品安全问题,关键不在于公众是否骂错了对象,而在于企业有没有充分履行责任,监管部门有没有向公众传递正确而翔实的信息。倘若食品相关法规健全,企业遵纪守法,监管部门公开透明,即便公众一时误读,想必很快也能获取真相,作出理性判断。食品生产涉及专业范畴,食品安全却涉及公众知情权。公众越是存在误读,越需要充分公开相关信息。(顾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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