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新农合“先住院后付费”服务模式在山西太原启动。记者从启动仪式上获悉,从2012年8月1日起,太原市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先住院后付费”模式,该政策将使105万参合农民受惠。
农民看病难、看病贵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方便农民就医,22日,太原市启动新农合“先住院后付费”服务模式,即太原十县(市、区)参加新农合、符合直补报销病种的患者,在市、县、乡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无需交纳住院押金。
“这一措施将让急危重症、贫困患者得到及时救治,真正体现尊重生命和卫生事业公益性原则,也有利于缓解医患矛盾。”太原市卫生局局长郝宝清称。
根据规定,住院患者出院时,医院会即时报销新农合补偿部分,患者结清个人应承担费用即可;对于农村低保户、特困患者,在出具相关贫困证明后可延期或分期付款。
而未按期还款,或恶意拖欠费用的患者,定点医疗机构可申请冻结其新农合系统信息账户,暂停新农合待遇;也可根据合同约定,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太原市卫生局要求各地在2012年7月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8月1日全面启动,并于年底总结运行期间的成效和问题。
“新农合‘先住院后付费’是一项全新探索,如此大范围实行,全国尚无先例,也无成功经验借鉴。”太原市纪委书记弓跃分析,实施后必然会遇到各种问题,如住院人数上升,新农合基金运行风险增大,出现赖账、逃帐现象等等。
“我们要严格医疗服务行为监管,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平稳运行,同时切实缓解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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