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太发烧输液致死 家属疑因药物过敏

发布于 2012/08/06 13:53


病历上没有皮试结果的书面记录

六旬老太太发烧就医

输液两分钟不省人事

疑因头孢类药物过敏死亡,病历显示就诊前已做皮试

8月2日,在山东省警官总医院,一位66岁老太太疑因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注射头孢类药物过敏死亡。老人病历显示,静脉注射之前医生曾做过头孢过敏皮试。

老人姓赵,家住济南领秀城A区。其老伴高先生说,7月30日,老太太开始发烧,到市中区人民医院领秀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检查,体温38℃多。当天,高先生陪老伴在服务中心输了液。第二天早上8点半左右,高先生再次陪老伴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查,体温已经降下来。这一次,为了让老人恢复的更快,处方里加上了抗生素。输液之前,医生给老太太做了皮试。“大夫给老伴戴了一块跟手表一样的东西,等了五分钟,接着开始输液。”

老人的女婿李先生拿出了当天就医时的病历,病历内容仅为“7月31日,自觉症状减轻,体温37.6℃,头哌舒皮试”。皮试后是一个空白的括号,没有皮试结果的书面记录。高先生回忆说,当时医生说皮试结果显示正常。输液开始两分钟后,老太太突然跟老伴说不舒服,嘴巴发麻。“过敏吗?我去喊护士。” 高先生眼看老伴嘴唇开始发紫,跑出去喊护士。等护士到来已经叫不醒了,高先生回忆说。“人不出气了,也摸不着脉了。”这时服务中心的大夫也赶了过来,给老人注射肾上腺素,吸氧。

9点20分,老太太被急救人员送到了英雄山路山东省警官总医院。第二天上午10点18分,老人离开人世。

家属:死因蹊跷希望给说法

医院:建议家属走司法程序

老人的女婿李先生告诉记者,老人死亡的原因让家里人难以接受。“我们跟社区服务中心以及市中区医院的领导沟通过,他们说老人是过敏意外死亡,说所有操作规范。我们的想法是老人既然做过了皮试,还出现过敏症状,那么死亡的原因就应该认真调查。现在看病历上记录不全,又在我们不知晓的情况下封存了当时使用的药品,这些做法都不妥当。最初的皮试,是不是认真做了,我们想知道。”女儿高女士也表示,老人已经过世了,这个无法挽回,但对死因要讨个说法。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告诉记者,“周末领导不在”,无法接受记者采访。在一份由李先生提供的文字资料中记者看到,家属曾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属的市中区人民医院相关领导协商过,“经协商,院方认为自己没有过错,建议家属做医学鉴定或走司法程序!”

四龄童做过皮试还是过敏了

据媒体报道,2010年6月,武汉7岁儿童珍珍输液前做皮试没问题,可打针不过5分钟,就出现红疹、头疼。母亲刘女士很困惑,既然做了皮试,为何还会出现过敏反应?如果皮试不准,输液岂不是非常危险?武汉市中心医院内科门诊主任李奇凡介绍,做皮试本身无恙,但在临床输液时出现不良反应,一般分为药物过敏和输液反应,这样的几率很小,约万分之几,目前无法避免。李奇凡解释,皮试为小剂量局部用药,但静脉输液是全身性用药,而有时用药量较大,才会出现药物过敏反应。输液反应则是由于输液中滴速过快或患者当时体质虚弱所致。

误诊皮试结果致病人死亡

2006年第7期的《中国乡村医学杂志》曾刊登一病例:医生错误诊断皮试结果导致病人死亡。一发烧患者就医后,急诊室护士做好皮试,告知家属: “记住,20分钟(青霉素皮试规定时间)后看结果。”然而,护士对家属提出“时间不到”的提醒不予理睬,于皮试后16分钟看结果并判断为阴性,立即注射。约三五分钟后,病员面色苍白晕倒。值班护士未给任何应急药物处理,便匆忙将病员抬到远离抢救室的五官科。送到之后,病员心跳呼吸停止。

该杂志称,经鉴定,本案例被定为一级医疗责任事故。该护士为本案直接责任人。(曹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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