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博爱医院临破产 医护人员街头卖医疗器械

发布于 2012/09/19 08:36


医生上街卖家具--云南博爱医院“滑”向破产的背后

身穿白大褂的医护人员,居然走上街头叫卖医疗器械和办公用品!日前,云南博爱医院因为濒临破产导致职工发动“清仓大甩卖”,引发社会强烈关注。一家在云南颇有名气的医院,为何陷入如此境地?

医院濒临破产 医护人员街头卖家具

在昆明市西山区政府附近的一个小区内癫痫能治愈吗,记者找到了云南博爱医院的临时办公点。“医院之前租用的楼房已经到期,现在门锁了进不去,所以临时租了这套民居,清点账目处理后续事务。”博爱医院副院长郭新义说。

记者注意到,深藏在居民楼里的办公点相当简陋,只有几张旧桌椅加两台电脑,此外就是满柜准备清理的材料。因为没有指示牌,不时有职工打来电话,屋内的工作人员只好外出“接应”,将他们接来办理结算手续。

日前,为了筹集职工安置费,身穿白大褂的医护人员在博爱医院门口连续三天进行家具“大甩卖”。4元一个的床头柜、5元一张的办公桌……引来附近居民购买,也引发了社会对这家医院的强烈关注。

“价值200多万元的医疗器械加办公用品,总共才卖了20多万元,粗略估算还是不够安置职工。”博爱医院财务人员表示,即使卖掉“所有家当”,筹集资金也相当有限,安置方案还得重新协商。

“我们现在一方面积极开展自救,另一方面也在搜集证据准备维权。”郭新义告诉记者,医院的品牌和人才都在,只是缺乏资金和场地,只要有人愿意投资医院立马可以开起来。但同时,由于大量医院资产在经营过程中不明流失,他们要聘请律师为博爱医院“讨个说法”,也要有人为“不应该的破产负责”。

破产源于“肥了私人,死了公家”?

云南博爱医院前身为云南省康复中心,1990年6月经云南省卫生厅批准,成为云南省第一家以康复医疗为特色的医院,隶属于云南省康复医学会,性质暂定为集体所有制。作为云南省工伤康复定点医疗机构,博爱医院在云南颇具特色且小有名气。

这样一家医院为何走到了破产边缘?部分员工将矛头指向了“投资新建新医院”。2008年,博爱医院与云南业邦投资公司共同新建云南怡园康复医院。2009年,博爱医院退出投资将怡园医院转让给合作方。2011年,孙小艳、刘夏村、刘春娥三人用710万元从云南业邦投资公司手中收购了云南怡园康复医院。

博爱医院内部人士提供的一份“约定书”显示:孙小艳、刘夏村合作开办怡园康复医院,由于特殊原因,报至省民政厅备案的章程里刘夏村在医院占股40%以孙小艳名称代替。该人士指出,怡园医院的两次转让实际上都由刘夏村一手操控,“约定书”的产生源于刘夏村的特殊身份——博爱医院院长。

郭新义告诉记者,近年来刘夏村一直兼任着博爱医院和怡园医院两个医院的院长职务。在此期间,为了扶持怡园医院发展,博爱医院主要医务人员、医疗设备乃至优质业务都转至怡园医院,博爱医院渐成“空壳”。

“原以为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扶持怡园医院,是为了老医院房屋租期满后,职工有个大后方,没想到大后方是建立起来了,但和我们没关系了。”博爱医院后勤人员李家路气愤地说,医院破产就在于投资新医院过程中“肥了私人,死了公家”。

“损公肥私”外加“窝里斗”?

情况是否真如医院职工所说?记者采访了博爱医院院长刘夏村。“不止我占有股份,博爱医院很多中层干部在怡园医院都占有股份。一方面当时没人愿意接手投资,另一方面也是掌握话语权,为博爱医院职工谋条后路。”刘夏村说,投资新医院和转让新医院都经职工大会通过,而自己与部分中层干部入股新医院是为了博爱医院房屋租期满后,职工能有一个工作的地方。

刘夏村介绍,目前博爱医院有近30人在怡园医院工作,选择回博爱医院的人是为了“获得更多的安置利益”。她告诉记者,博爱医院是云南省康复医学会筹钱创办,与现有职工并无所有权关系,但部分职工却把自己当成医院所有者,想从改制中乃至破产安置中谋取利益。

记者从博爱医院主管单位云南省康复医学会了解到,博爱医院是由学会出面借款创办,性质暂定为集体所有制,所以一直存在产权不清的问题。为顺应我国医疗体制改革发展的需要,自2003年起博爱医院申请股份制改造,但改制并未有效推进和完成。

“不仅没有推进改制,而且还存在私自占有集体财产行为。”云南省康复医学会秘书长敖丽娟认为,博爱医院的破产既不是投资失败,更不是改制失败,而是医院内部人员“损公肥私”,并且拉帮结派“窝里斗”。

今年6月,云南省康复医学会还成立了云南博爱医院改制领导小组,希望推进云南博爱医院顺利改制,帮助医院走出濒临破产的困境。作为领导小组组长的敖丽娟无奈地告诉记者,即使濒临破产医院人员也不团结一致,还是从各自利益出发处理问题。“我们现在也不管了,随他们折腾吧。”

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李云会律师认为,如果怡园医院的投资与转让确实经职工大会通过,那么从程序上是合法的。但两家关联医院,却由一人兼任院长显然不合适。毕竟,高管是医院管理者而非所有者,为了追求个人利益可能牺牲集体利益。同时,在改制过程中,一方面政府要加强监管,另一方面职工大会也要切实履职,防止集体资产的流失。 (袁雪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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