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医院为误发过期药品致歉 称系员工误操作

发布于 2013/01/06 11:00

1月3日,昌平区中医医院天通苑分院,因感冒准备输液的吴先生发现,药房护士配发的药剂已过期半年。昨天,该院药房冯主任和院办单主任致歉,称此系医院员工的失误。目前双方正在协商赔偿事宜。

1月3日,因有感冒和发烧的症状,吴先生前往昌平区中医医院天通苑分院,该院内科医生开了4支炎琥宁注射液。吴先生随即发现,2支药剂瓶身写着有效期为2012年6月。

昨天下午,该院药房冯主任和院办单主任均致歉称,该药物本应删除在电脑的库存记录,没想到删除前就被护士配发出去了,此举系医院员工的失误。对于相关经济赔偿,医患双方正在协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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