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错患儿名字用错药医死人 医院赔钱拒出病历

发布于 2013/06/09 15:16

近日,记者接到网友投诉称,三个月婴儿郭仿仿因鼻塞到驻马店平舆县人民医院就诊,医院诊断为轻微肺炎,住院期间,婴儿出现哭闹等异常情况,医生告知家属正常反应,住院仅一天,孩子死亡。家属后来发现院方把孩子姓名弄错了,写成了“李欢欢”,家属认为医院把名叫“李欢欢”的患者的药用到自己孩子“郭仿仿”身上,是院方弄错名字用错了药,致婴儿死亡。

  院方诊断轻微肺炎用药后孩子死亡

  据家属介绍,5月19上午8时许,孩子因鼻塞来到平舆县人民医院儿科门诊检查,给医生报孩子的名字用的是‘郭仿仿’。孩子的主治医生于明丽诊断孩子为轻微肺炎。在治疗过程中,孩子出现兴奋状况,并哭闹不止。家属多次找于明丽,于明丽说是正常反应,并让护士继续用药。夜晚11时许,家属看到孩子异常,要求转院。这时,于明丽安排将孩子转到医院新生儿科。22日凌晨一点左右,医生口头通知家属孩子病情严重,两点左右下达病危通知书。22日上午8时许,医生电话通知家属说孩子心脏已停止跳动。

  “郭仿仿”变“李欢欢”院方称姓名写错系笔误

  孩子死亡后,家属找医院拿到了孩子的日费用清单及新农合住院申请表,在新农合申请表上突然发现患者姓名一栏赫然写着“李欢欢”。孩子入医院时报的名字是‘郭仿仿’。怎么会出现了‘李欢欢’?一个被诊断为轻微肺炎的孩子,怎么让医生越治越严重并最终致死?

  随后,记者采访平舆县人民医院,该院宣传科的赵科长解释,患者住院申请表上写“李欢欢”与死者“郭仿仿”名字是儿科主管医师孟海燕的笔误造成的。

  但对于医院的“笔误”的解释,家属并不认可。家属质疑“郭仿仿和“李欢欢”能是笔误这么简单吗?两者从姓到名没有重字,字体更不相近,笔误是托辞。目的是逃避责任。

  院方赔偿11万拒不提供病历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最终平舆县人民医院赔偿家属11万元,但拒绝让死者家属查阅死者病历。并让家属签署了一份协议,协议中第二条明确规定协议达成后,乙方主动放弃法律诉讼权利,不得再因此事与医院发生纠纷或诉讼。协议中并未提婴儿死因及相关责任问题。

  5月27日下午,死者父亲陈松超告诉记者,医院接受记者采访后,就主动与他们联系协商此事,但前提是让他们主动放弃法律诉讼的权利。院方说如果家属不同意他们的处理方案,医院处理事的王院长说就不管此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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