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腿部手术后下肢缩短3cm 医院赔偿5万
发布于 2013/06/09 15:25
发布于 2013/06/09 15:25
交通事故受伤接受两次手术的黄某突然发现自己的双腿缩短了3厘米,痛苦中的黄某将医院告上法庭。6月6日,安徽省凤台县人民法院城郊法庭的法官成功调解了这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患者黄某诉称,2009年9月,黄某因交通事故受伤,在凤台县某医院住院治疗并实施手术,实施手术后,大腿已愈合切口处出现皮肤深层感染,二次手术后,下肢缩短3cm,并再次发生了深层感染。黄某认为,医院的治疗行为存在过错,导致自己的伤情至今无法痊愈,造成了其身体上和精神上极大的痛苦,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了解到医院和黄某一直就赔偿问题在进行协调,承办法官就在庭前多次与双方进行沟通,积极促成调解,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最终,在双方当事人本着解决问题态度的积极配合下,双方在开庭前达成了和解协议,医院一次性补偿患者黄某5万元,黄某向法院申请撤诉。至此,这起医患纠纷画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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