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的女孩微微(化名)怎么也没想到,一套据说效果显著的护肤品不仅没让她变美、变白,脸上反而长出很多脓包、痤疮,经治疗后仍留下大面积疤痕。姑娘终日以泪洗面,郁郁寡欢。维权路上,又因维权不当,私扣他人车辆,被告至法院,从受害人成了被告。
事情发生在去年4月份。微微认识了一个做化妆品销售的小伙子周华(化名)。周华性格热情、能说会道,三番五次找到微微后,向她推销产品。碍于情面,也出于姑娘的爱美之心,微微向周华购买了一套据说效果非常显著的美白套装及一些口服保健品和外用护肤品。
不料没用几天,微微的脸上就长出很多脓包和痤疮,同时伴有红肿、烫伤、疼痛、瘙痒等严重症状。微微就去找周华。周华说,这是产品在帮助解毒,属于正常现象,继续用着好了。又推荐微微买了5瓶“清露”,说是能够帮助消肿祛痘。不过,微微的症状不但没有好转,反而越发加重。心急如焚的微微多次联系周华,对方不是推脱,就是说“痤疮和红肿是正常现象”。
去年5月30日,在微微的多次催促下,两人见了面。经民警调解,周华将4000元货款退给了微微,还把自己名下的一辆小汽车交给微微,二人约好次日到律师处协商其他赔偿事宜。
但是第二天,周华并未出现。此后微微多次联系周华,他总是避而不见。微微向消保部门求助,请求代为调解。但周华拒绝调解。微微又求助媒体,周华仍拒绝出面。
由于病情久不见好转,微微在家人陪同下,先后八次赴杭州就诊。经诊断,微微患了过敏性粉刺,系药物过敏。经多次治疗后,姑娘脸部状况虽有所好转,但脸上仍然留有明显的大面积疤痕无法消退。这场变故花费大量医疗费不说,还令微微的精神受到极大伤害。她终日在家中以泪洗面,郁郁寡欢。
受害人成原告姑娘气坏了
就在微微索赔无门、焦灼郁闷时,周华却以“非法侵占”为由,将微微告到定海法院,要求她归还非法侵占的汽车。
法院认为,微微对汽车的占有已构成侵占,应返还给周华。微微的人身损害系周华所售的化妆产品缺陷所致,故判决周华赔偿微疗费、误工费等共计4万余元。
周华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而微微未对返还车辆的判决提起上诉,因为在微微看来,自己属于受害方,占用周华的车辆以保障权利,于情于理应属正当。因此,她既未申请执行,也不退还车辆。而周华又以汽车未返还为由拒绝支付赔偿款。
今年1月7日,周华向定海法院申请执行返还原物,但微微一直避而不见。该院执行局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微微,要求返还占用车辆,均遭拒绝。而周华则一再向法院要求尽快执行。
8月5日,办案法官找到微微住所,再次解释相关法律规定,但微微及家人情绪激动,拒绝配合,声称“宁可被拘留也不交车”。
因微微及其家人对抗情绪严重,法官对其进行了持续2个小时的耐心开导,微微说出了自己的顾虑,自己受害后,周华屡次爽约,毫无赔偿诚意,如果把车还了,恐怕更加得不到赔偿款。而且周华是外地人,万一跑了怎么办?
承办法官了解了微微的这些想法后,一边阐明法理,安抚微微及家人的情绪,一边与周华协商,争取及时赔偿。在法官的努力下,周华终于来到法院,一次性支付了4万余元赔偿款,而微微也将车还给了周华。拿到这笔来之不易的赔偿款,微微心中百感交集,她真诚地向法官道了谢,并表示以后处理事情会更加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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