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出体内尚未吸收的毒物可通过催吐、洗胃、吸附剂使用、导泻、血液净化等方式处理。毒物残留可能与误食、皮肤接触、吸入、注射或医源性暴露等因素有关,需根据接触途径和毒物性质选择对应方法。
1、催吐
适用于清醒且无呕吐反射障碍的患者,通过刺激咽部或服用催吐药物促使胃内容物排出。常用催吐药物包括盐酸阿扑吗啡,但腐蚀性毒物或意识障碍者禁用。操作时需保持头低位避免误吸,呕吐后立即漱口减少口腔黏膜损伤。
2、洗胃
中毒后6小时内效果最佳,通过插入胃管注入生理盐水反复冲洗。需注意石油类毒物洗胃可能引发吸入性肺炎,强酸强碱中毒洗胃存在穿孔风险。洗胃后可留置活性炭悬液吸附残余毒物,儿童需根据体重调整胃管规格。
3、吸附剂使用
活性炭能有效吸附多种有机毒物,标准剂量为50克混悬液口服。对重金属、醇类等吸附效果有限,需配合导泻剂加速排出。多次给药适用于缓释制剂中毒,但需警惕肠梗阻等并发症。
4、导泻
硫酸镁或聚乙二醇电解质溶液可促进肠道毒物排泄,适用于口服中毒4小时后的患者。渗透性泻药作用快速但可能引起电解质紊乱,肠梗阻或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导泻期间需监测排便量和性状。
5、血液净化
血液灌流和血浆置换适用于重度中毒或肝肾功能不全患者,能直接清除血液中的毒物。水溶性毒物优选血液透析,脂溶性毒物适合血液灌流。治疗需评估毒物分子量、蛋白结合率和分布容积等参数。
中毒后应立即脱离毒源,保留毒物样本送检。皮肤接触者需用大量清水冲洗,吸入中毒应转移至通风环境。所有处理均需在医疗机构进行,同时进行心电监护和生命体征监测。恢复期建议补充电解质溶液,避免高脂饮食加重肝脏负担,定期复查肝肾功能直至指标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