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内障和青光眼患者需注意定期复查、规范用药、避免眼部刺激、控制基础疾病及调整生活习惯。白内障是晶状体混浊导致的视力下降,青光眼则与眼压升高损害视神经有关,两者均需针对性管理。
1、定期复查
白内障患者每3-6个月需检查视力及晶状体混浊程度,青光眼患者每月监测眼压和视野变化。若出现视物变形、眼胀头痛需立即就诊。复查项目包括眼压测量、眼底照相、光学相干断层扫描等,晚期青光眼可能需增加视神经纤维层分析。
2、规范用药
青光眼患者需严格遵医嘱使用降眼压药物,如布林佐胺滴眼液、拉坦前列素滴眼液等,不可自行停药。白内障术后需按时使用左氧氟沙星滴眼液预防感染,氟米龙滴眼液控制炎症。两种药物使用需间隔10分钟,滴药后按压泪囊区3分钟。
3、避免眼部刺激
强光环境下佩戴防紫外线太阳镜,青光眼急性发作期避免暗环境久留。禁用含激素眼药水,白内障未成熟期减少俯身提重物等增加眼压动作。游泳时佩戴护目镜,眼部化妆需选用低敏产品,术后3个月内禁止揉眼或化眼妆。
4、控制基础疾病
糖尿病患者空腹血糖需控制在7mmol/L以下,高血压患者血压维持在140/90mmHg以内。高脂血症患者通过阿托伐他汀钙片等药物调节血脂,避免血管病变加重青光眼视神经缺血。甲状腺功能异常者需同步治疗内分泌疾病。
5、调整生活习惯
每日饮水控制在2000ml以内且分次饮用,一次饮水量不超过300ml。饮食多补充深色蔬菜及蓝莓等富含花青素食物,限制咖啡因摄入。睡眠时垫高枕头15度,青光眼患者避免使用羽绒枕。适度进行散步、太极拳等低强度运动,禁止倒立、举重等憋气动作。
白内障患者术后3个月内避免游泳、剧烈运动及乘坐飞机,青光眼患者需终身随访。保持每日7-8小时睡眠,使用加湿器维持40%-60%环境湿度。阅读时保证光线充足,每用眼30分钟远眺5分钟。突发眼红眼痛、恶心呕吐需立即急诊处理,延误治疗可能导致不可逆视力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