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髓灰质炎疫苗口服注意事项有哪些

发布于 2025/07/04 19:43

口服脊髓灰质炎疫苗需注意接种禁忌、服用时间、不良反应观察、饮食调整及特殊人群管理。主要有免疫功能缺陷者禁用、避免与母乳同服、服用前后体温监测、接种后半小时禁食禁水、早产儿需个体化评估等事项。

1、接种禁忌

免疫功能低下或缺陷者禁止口服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包括先天性免疫缺陷病、艾滋病患者、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者等。此类人群接种可能导致疫苗相关麻痹型脊髓灰质炎,建议改用灭活疫苗替代。对疫苗成分过敏或既往接种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同样禁用。

2、服用时间

基础免疫需在2、3、4月龄各服1剂,4周岁加强1剂。每剂间隔不少于28天,若遇发热、腹泻等需暂缓接种。早产儿按实际月龄接种,但胎龄小于37周或出生体重低于2500克者,首剂建议推迟至矫正月龄2个月后。

3、不良反应观察

接种后需密切观察48小时,常见反应包括低热、食欲减退等,通常1-2天自行缓解。若出现持续呕吐、高热或肢体无力等神经系统症状,需立即就医排除疫苗相关麻痹病例。接种后2周内避免使用免疫球蛋白以免影响效果。

4、饮食调整

服用疫苗前后半小时禁止进食和饮水,避免胃酸中和疫苗病毒。哺乳期婴儿接种前2小时至接种后1小时暂停母乳喂养,因母乳中抗体可能干扰疫苗效力。接种当天避免进食过冷、过热或刺激性食物。

5、特殊人群管理

早产儿、低体重儿需评估生长发育状况后决定接种时机。慢性胃肠病患者可能影响疫苗吸收,建议咨询医生调整方案。与其它活疫苗接种需间隔28天以上,若同时接种灭活疫苗则无时间限制。

口服疫苗后应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24小时。保持接种部位清洁但无须特殊消毒,出现轻微腹泻时可适当补充补液盐。建议家长记录接种日期并保存接种证,按时完成全程免疫程序。若漏种应及时补种,所有剂次间最小间隔28天。接种后1个月内避免接触未接种疫苗的免疫功能低下者,降低病毒传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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