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膜透析导管通常在患者转为血液透析、成功接受肾移植或不再需要透析治疗时拔除。拔管时机需由医生评估残余肾功能、感染风险及治疗计划后决定。
当患者从腹膜透析转为血液透析时,导管失去使用价值,长期留置可能增加感染或机械并发症风险。此时需在血液透析过渡稳定后择期拔管,避免同时处理两种透析方式的创口。肾移植成功后,新肾脏功能稳定且无需透析支持时,可考虑拔除导管。移植术后早期可能因排斥反应或肾功能延迟恢复需暂时保留导管,待肌酐值持续正常1-3个月后拔除更安全。对于肾功能部分恢复的患者,若尿量超过1000ml/天且血肌酐维持稳定,经医生确认可尝试脱离透析并拔管。部分因急性肾损伤行腹膜透析的患者,肾功能完全恢复后也需及时拔管。
存在导管相关感染时需特殊处理。急性腹膜炎患者应先完成抗生素疗程且腹水培养转阴2周后再拔管,避免感染扩散。隧道口感染或隧道炎患者可先控制局部炎症,严重者需立即拔管。导管功能障碍如长期引流不畅、纤维蛋白堵塞反复发生,且影响透析充分性时,可能需拔管后重新置管。少数患者因腹膜超滤衰竭或严重硬化性腹膜炎被迫终止腹膜透析,此时需同步评估拔管方案。
拔管前需完善腹部超声评估导管周围情况,术后保持伤口干燥3-5天。日常需监测体温及拔管部位有无渗液,腹膜透析患者转为其他治疗方式后仍要控制水分摄入,定期复查肾功能指标。出现发热或腹痛应及时就医排查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