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早期发现甲亢可能增加流产、早产、胎儿发育异常等风险,需及时干预。甲亢主要由Graves病、甲状腺结节、垂体病变等因素引起,表现为心悸、多汗、体重下降等症状。
孕早期甲亢未控制时,母体高甲状腺激素水平可能影响胎盘功能,导致胎儿供氧不足。妊娠8-12周是胎儿甲状腺发育关键期,母体促甲状腺激素受体抗体会通过胎盘,可能引发胎儿甲状腺功能异常。孕妇可能出现妊娠剧吐、子痫前期等并发症,增加心脏负荷。
部分孕妇甲亢症状与早孕反应重叠易被忽视,如未及时治疗可能进展为甲状腺危象。胎儿可能发生心动过速、生长受限、颅缝早闭等异常。少数情况下,母体抗体导致的新生儿甲亢可持续数周至数月。
建议孕早期常规筛查甲状腺功能,确诊甲亢后应在内分泌科和产科共同监测下治疗。避免摄入过量含碘食物,定期复查甲状腺激素水平。出现胎动异常、宫缩或视物模糊等症状需立即就医。产后需复查新生儿甲状腺功能,母乳喂养期间用药需严格遵医嘱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