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或将大量放射性核废物出口国外 网友戏称应优先考虑出口到美国。据日本《朝日新闻》7日报道,日本经济产业省正考虑修改有关条例,允许日本向海外出口放射性核废料。日本现行法律禁止出口核废物。
2011年3月11日,日本东北海域9.0级地震和海啸袭击,造成福岛核电站停电,三个单位相继堆芯熔毁,大量放射物泄漏。日本东京电力公司决定向福岛第一和第二核电站报废福岛。
1号反应堆(左)在福岛第一核电厂拍摄。数据图表
据《朝日新闻》报道,核电厂报废将产生大量放射性废物,其中包括像蒸气发生器之类的大设备。这些垃圾占用了大量的空间,日本核能能源工业希望能够放松相关的出口限制。
日本的《外汇与外国贸易法》规定了放射性废物的出口。
据《朝日新闻》报道,经济产业省正在考虑是否有例外条款,即:遵守禁止出口核废物的基本原则,颁布行政令。例如,准许有限的核废物出口,条件包括:核废物需要在出口对象国重新使用,只有蒸汽发生装置、供水加热器和核废料储存容器等可出口的核废物。
该报报导说,日方设想的出口目标国包括美国和瑞典等国,这些国家都在推动核电站报废。
经信委4日召开专家会议,基本同意新版本的《能源基本规划》方案。这项计划指出,要"推动修改出口管制条例",使核废物处理经验得以积累,即委托外国从业人员处理核废物,包括实现跨国界运输。
据《朝日新闻》报道,上述行动可能被认为是日本政府有意把处理核废物的棘手问题推到国外。对于经济产业省将相关内容写入《能源基本计划》,日本国内已有质疑声。
对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的修复工作,日本政府和东电对此屡见不鲜,此前宣布要将核污水排放入海的决定遭到了各方的强烈反对。
福岛两个核电厂废弃工程进展缓慢。今年一月份,《东京新闻》报道,福岛第一核电厂在2041年至2051年间,完成核电厂的报废工作,可能会比预计时间更晚;朝日新闻7月报道,东电力公司将在2064年完成报废福岛第二核电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