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产你懂的!
发布于 2011-08-03 15:12
发布于 2011-08-03 15:12
事实上,剖腹产并不是一个生理过程,而是病理过程,只有妈妈或胎儿出现问题时才进行剖腹产。在正常的状况下,医生都会鼓励准妈妈自然生产。剖腹产是需要特定情况的,不是产妇要求医院做就可以做的。
剖腹产适用情况
在阴道分娩无法达成,或经阴道分娩可能对产妇或新生儿(胎儿)有危险时,就需要剖腹生产。那么具体有哪些情况呢?
1.胎位不正,臀位或横位。
2.巨胎症等异常分娩或难产。
4.胎儿预估体重超过4000克或小于1500克,剖腹产较安全。
5.子宫颈未全开而有脐带脱出时。
6.35岁高龄初产妇,有胎位不正或骨盆问题。
7.胎儿先天性畸形。
8.孕妇以前因子宫颈闭锁不全而接受永久性缝合手术。
9.产道或骨盆腔长肿瘤而有阻塞生产的现象。
10.孕妇患有心肺疾病、高血压、糖尿病、癌症等疾病。
11.多胞胎妊娠。
12.重复剖腹产。
总之,剖腹产适应症以难产,胎位不正,胎儿窘迫症,重复剖腹产居多。
一般来说,产妇要定期进行检查,如果妊娠期间发现母亲有严重的心脏病、肾炎、骨盆狭窄、胎盘出现问题,或是胎儿过大或过小、胎位不正、缺氧、畸形等问题,无法顺利进行自然生产时,医生才会建议准妈妈进行剖腹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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