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高血压是妊娠期特有的并发症,也是妊娠特有疾病,一般要下诊断是发生在妊娠20周以上。假如高血压发生在妊娠20周以前的妈妈,就要高度怀疑是不是原来就已经有慢性高血压,这是慢性高血压合并妊娠。发生在20周以上的,就考虑是怀孕所引起的血压升高,所谓的妊娠期高血压。而妊娠期高血压是否发生症状,要看血压高到什么程度,有没有造成靶器官,也就是心脏、脑还有肾脏的损害,如果有这些损害的发生,它可能会发生临床上可以见到的症状,比如说头晕、看东西模糊或者蛋白尿等情况。
回答时间:2024-01-02 1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