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征公民报名参军对视力的要求:第30条,视力低于下列标准,不合格。一,陆勤人员,单眼裸眼视力4.9;二,舰艇,水面舰艇人员,潜水员,空降兵,坦克乘员,单眼裸眼视力5.0。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毕业生视力可放宽至4.9。第31条,色觉异常不合格。能够辨识红,绿,黄,蓝,紫各单色者,陆勤人员合格。第32条,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合格。近视眼患者在角膜激光术后半年以上,双眼视力均达到以上的标准,无并发症,眼底检查正常,色觉检查正常,均可参军应征入伍。
回答时间:2024-05-02 1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