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脏瓣膜病的患者,因人而异因病情而异。一般说来如果是比较轻微,比较早期的瓣膜病,这种女性是可以考虑生孩子的,除非她已经是高龄,高危或者有其他身体合并症。那这个可能生孩子风险比较大,第二种情况是心脏瓣膜病已经比较重,导致心脏功能比较差,比如3级或者4级,而这个孕妇也是比较高龄等,这种情况下,我们不建议她再妊娠。毕竟怀孕对孕妇心脏加重负荷,导致身体和心脏做功的需求比原来要大的多,5-10个月期间对孕妇的考验比较大,这期间有些患者可能发生心衰,可能发生心脏或者全身整体情况的恶化,可能有生命危险。这种情况下,医生不建议这样的女同志再怀孕再妊娠再生小孩儿。
回答时间:2024-03-19 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