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市医保中心通知,2012年10月1日起,参保人员可以同时享受两种以上门诊慢性病,为了能让参保人员尽快享受待遇,市医保中心决定今年增加一次门诊慢性病申报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凡符合门诊慢性病条件的参保人员均可申报;
二、申报时间:
九月十日——九月二十四日;
三、享受时间:二0一二年十月;
四、申报要求:
针对同一类型慢性病尽量在同一医院申报使用;(例如:糖尿病的四种合并症、高血压和冠心病支架与冠心病心梗,心绞痛、肝硬化与中重度病毒性肝炎及肝恶性肿瘤、糖尿病肾病与肾功能不全及透析)认定标准与原三十种慢性病标准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