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什么反应

2.49万次浏览

李婷婷 副主任医师

李婷婷副主任医师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普通内科

食物中毒主要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发热乏力等症状,严重时可出现脱水或神经系统损害。食物中毒可能与细菌感染、毒素污染、化学物质残留等因素有关,常见于食用变质食物或未煮熟的海产品。

食物中毒早期多表现为胃肠不适,如进食后1-6小时内出现上腹部隐痛或阵发性绞痛,伴随频繁呕吐胃内容物。部分患者呕吐物带有胆汁样苦味液体,腹泻多为水样便或稀糊便,每日排便可达10余次。此时体温可能轻度升高,但通常不超过38摄氏度,伴有四肢酸软和食欲减退。

病情进展时可能出现全身中毒症状,体温持续升高至39摄氏度以上,出现头痛头晕、肌肉震颤等表现。频繁呕吐腹泻导致体液大量丢失,可见眼窝凹陷、皮肤弹性降低等脱水体征。婴幼儿及老年人可能出现嗜睡或烦躁不安,尿量显著减少且颜色加深。部分毒素如肉毒杆菌毒素可引发视物模糊、吞咽困难等神经麻痹症状。

特殊类型食物中毒有特征性表现,如误食毒蘑菇后6-24小时可出现黄疸和肝区疼痛,河豚毒素中毒者在10-60分钟内会出现口唇麻木和呼吸困难。重金属中毒常伴随口腔金属味和牙龈蓝线,亚硝酸盐中毒则表现为皮肤青紫和呼吸困难。

发生食物中毒后应立即停止进食可疑食物,保留剩余食物样本以便检测。轻度中毒可通过口服补液盐补充电解质,用蒙脱石散保护胃肠黏膜。出现持续高热、血便、意识障碍等症状时需急诊就医,细菌性中毒需用左氧氟沙星片等抗生素治疗。日常应注意食物冷藏保存时间,生熟食品分开处理,海鲜类食物彻底加热后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