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伟副主任医师 山东省立医院 心内科
食品健康证体检项目主要包括内科检查、外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以及传染病筛查等。办理食品健康证需进行体格检查、肝功能检测、粪便培养、胸部X线检查、皮肤病检查等项目,确保从业人员无传染性疾病或健康隐患。
内科检查主要评估心肺功能及消化系统健康状况,通过听诊、触诊等方式排查高血压、心脏病等基础疾病。食品从业人员需重点排除活动性肺结核、慢性肝炎等可能通过接触传播的疾病,检查时需配合医生完成血压、心率等基础指标测量。
外科检查侧重皮肤、淋巴结及体表状况评估,需检查是否存在化脓性皮肤病、渗出性病灶等可能污染食品的体表问题。医生会观察手部有无伤口感染,同时排查甲状腺肿大、淋巴结异常等体征,皮肤癣菌病等传染性皮肤病为必查项目。
实验室检查包含粪便常规、伤寒沙门菌培养等项目,通过采集样本检测霍乱弧菌、志贺菌等肠道致病菌。肝功能检测需抽血化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等指标,甲型肝炎病毒IgM抗体检测可筛查急性感染期患者。
胸部X线摄影为必检项目,用于排除活动性肺结核等呼吸道传染病。部分地区可能增加腹部B超检查肝胆系统,孕妇可申请免检放射项目但需提供妊娠证明,检查前需去除金属饰品避免伪影干扰。
除常规项目外需专项检测乙型肝炎表面抗原、艾滋病病毒抗体等,餐饮从业人员还需加测诺如病毒抗原。患有痢疾、伤寒等消化道传染病治愈前不得上岗,病毒性肝炎患者需经治疗且肝功能正常后方可复检。
办理食品健康证前应保持空腹8小时以上以便抽血化验,避免剧烈运动影响检测结果。体检后若发现异常指标需遵医嘱复查或治疗,持证期间出现腹泻、皮肤感染等症状应及时暂停工作并报备。日常需注意手部清洁消毒,定期更换工作服,患有传染性疾病时应主动调离食品加工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