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糖尿病筛查怎么做

李爱国 主任医师

李爱国主任医师 中日友好医院  内分泌科

孕期糖尿病筛查需通过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完成,主要方法包括空腹血糖检测、1小时血糖检测、2小时血糖检测、糖化血红蛋白测定、尿糖检测。

1、空腹血糖检测:

筛查前需禁食8-12小时,清晨抽取静脉血检测空腹血糖值。正常妊娠期空腹血糖应低于5.1mmol/L,空腹血糖异常可直接诊断妊娠期糖尿病,无需后续糖耐量试验。

2、1小时血糖检测:

口服75g葡萄糖溶液后1小时抽取静脉血,血糖阈值应低于10.0mmol/L。该时段血糖升高可能与胰岛素分泌延迟有关,筛查期间需保持静坐避免活动干扰结果。

3、2小时血糖检测:

服糖后2小时血糖值超过8.5mmol/L可诊断妊娠期糖尿病。此时段反映胰岛β细胞代偿功能,数值异常提示存在明显胰岛素抵抗,需结合孕妇体重增长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4、糖化血红蛋白测定:

反映近2-3个月平均血糖水平,妊娠期适宜范围为4.0%-5.6%。该指标不受短期饮食影响,但妊娠中晚期红细胞代谢加快可能造成数值偏低,需与其他检测指标联合判读。

5、尿糖检测:

作为辅助筛查手段,晨起中段尿标本出现尿糖阳性时应警惕糖尿病可能。但妊娠期肾糖阈下降可能导致假阳性,需结合血糖检测结果明确诊断。

筛查期间建议保持日常饮食和活动量,避免刻意改变生活习惯影响检测准确性。妊娠24-28周是进行糖尿病筛查的理想时段,对于存在肥胖、高龄、糖尿病家族史等高危因素的孕妇,可在孕早期增加筛查频率。确诊妊娠期糖尿病后需调整饮食结构,每日主食摄入控制在200-250g,优先选择低升糖指数食物如燕麦、糙米,配合餐后30分钟步行等适度运动帮助血糖控制,必要时在产科医生指导下使用胰岛素治疗。定期监测血糖和胎儿发育情况,分娩后6-12周需复查糖耐量试验评估血糖恢复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