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彬副主任医师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 乳腺肿瘤内科
怀孕期间可以进行宫颈癌筛查,但需根据孕周和检查方式谨慎选择。宫颈癌筛查方法包括HPV检测、TCT检查、阴道镜检查,孕期筛查需避免侵入性操作。
妊娠12周前可进行HPV联合TCT检查,采用常规刷取宫颈细胞的方式。此时胚胎着床稳定,宫颈取样不会刺激子宫收缩,但需告知医生妊娠状态。若发现高危型HPV感染或细胞学异常,需延迟阴道镜活检至产后。
妊娠13-28周是相对安全的筛查窗口期,可复查异常结果。此阶段宫颈血流丰富,阴道镜检查需严格消毒,禁止宫颈管搔刮。醋酸试验和碘试验的阳性判断标准与非孕期相同,但活检仅限高度可疑病例。
妊娠29周后原则上不进行筛查,避免刺激引发早产。若孕前未完成规范筛查且存在高危因素如HIV感染,可采用棉签轻柔取样。任何宫颈操作都可能诱发宫缩,需在产科监护下实施。
孕期激素变化可能导致宫颈假性糜烂,TCT报告需结合妊娠期特点分析。HPV阳性孕妇中70%为一过性感染,产后6个月需复查。细胞学ASC-US以上病变建议行阴道镜评估,但CIN2/3病变通常选择产后处理。
分娩后42天应重新评估宫颈状况,母乳喂养不影响筛查准确性。产后宫颈复旧可能影响活检定位,建议在恶露干净后复查。持续感染高危HPV者,可考虑接种疫苗作为二级预防。
孕期筛查期间需保持外阴清洁,避免性生活刺激宫颈。每日摄入300μg叶酸有助于宫颈上皮修复,适量补充维生素C可提升局部免疫力。建议采用凯格尔运动改善盆腔血液循环,筛查后出现腹痛或出血需立即产科就诊。哺乳期妇女进行筛查前应排空乳汁,减少检查时腹压变化带来的不适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