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兴胜主任医师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肿瘤内科
乳腺癌早期化疗次数需根据肿瘤分期、分子分型及个体情况制定,通常为4-8个周期,具体方案包括新辅助化疗、辅助化疗或两者联合。
I期患者可能仅需4个周期辅助化疗,II-III期需6-8个周期。新辅助化疗常用于局部晚期乳腺癌,通过2-4个周期缩小肿瘤后手术,术后再补充4-6个周期。化疗间隔通常为2-3周,需监测血常规评估骨髓功能。
三阴性乳腺癌需密集化疗6-8个周期,HER2阳性型需联合靶向治疗。激素受体阳性型若复发风险低可减少至4个周期。化疗方案常用AC-T阿霉素+环磷酰胺序贯紫杉醇、TC多西他赛+环磷酰胺等,具体选择需结合Ki-67指数等指标。
年龄大于65岁或合并基础疾病者可能减少20%剂量。出现III度骨髓抑制需延迟化疗,累计出现2次严重不良反应应考虑更换方案。化疗期间需预防性使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支持治疗。
新辅助化疗每2个周期需通过乳腺超声和MRI评估肿瘤退缩情况,病理完全缓解者可考虑降阶梯治疗。辅助化疗期间应每周期监测CA153等肿瘤标志物,影像学检查安排在化疗结束后1个月进行。
现代治疗提倡化疗与内分泌治疗序贯进行,如激素受体阳性型患者完成化疗后需坚持5-10年内分泌治疗。免疫治疗联合化疗用于PD-L1阳性三阴性乳腺癌时,需持续至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毒性出现。
化疗期间建议每日摄入1.2g/kg优质蛋白质,优先选择鱼肉、鸡胸肉及大豆制品。每周进行150分钟中等强度有氧运动,如快走或游泳,可改善治疗耐受性。治疗结束后需每3-6个月复查乳腺钼靶和肝脏超声,持续监测5年。骨髓抑制期应避免生冷食物,血小板低于50×10⁹/L时禁止剧烈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