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爱国主任医师 中日友好医院 内分泌科
糖尿病患者在血糖控制稳定的情况下可以生育,需通过孕前评估、血糖管理、并发症筛查、孕期监测、产后护理等方式降低风险。
计划妊娠前需进行糖化血红蛋白检测、肾功能评估及眼底检查,确认无严重并发症。1型糖尿病患者需评估甲状腺功能,2型糖尿病患者需筛查高血压和高脂血症。
孕前3个月应将糖化血红蛋白控制在6.5%以下,使用胰岛素治疗者可选用门冬胰岛素、地特胰岛素等孕期安全制剂。口服降糖药如二甲双胍需在医生指导下调整。
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可能随妊娠进展加重,需每季度进行眼底检查。糖尿病肾病患者需监测24小时尿蛋白定量,肾功能不全者需评估妊娠风险。
妊娠期需每周监测空腹及餐后血糖,通过动态血糖仪追踪血糖波动。孕中期需进行胎儿心脏超声排查先天性畸形,孕晚期加强胎心监护预防巨大儿。
分娩后需调整胰岛素用量至产前50%,母乳喂养者需预防低血糖。新生儿需监测血糖排除新生儿低血糖症,产妇产后6周需复查糖耐量试验。
糖尿病患者妊娠期间需保持每日30分钟步行等低强度运动,采用地中海饮食模式控制碳水化合物摄入量在40%-50%,定期进行营养门诊随访。产后需持续监测血糖变化,2型糖尿病产妇建议每年进行糖尿病筛查。新生儿喂养建议母乳至少6个月,可降低儿童期肥胖风险。整个孕产过程需要内分泌科、产科、营养科多学科协作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