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爱国主任医师 中日友好医院 内分泌科
妊娠糖尿病主要分为妊娠期显性糖尿病和妊娠期糖尿病两类,具体分类依据包括空腹血糖值、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结果以及糖化血红蛋白水平等因素。
妊娠期显性糖尿病指妊娠期间首次发现且达到普通糖尿病诊断标准的高血糖状态。诊断标准为空腹血糖≥7.0mmol/L或随机血糖≥11.1mmol/L,或糖化血红蛋白≥6.5%。这类患者通常在产后需要长期随访血糖情况。
妊娠期糖尿病特指妊娠期间首次出现但未达到显性糖尿病诊断标准的糖代谢异常。诊断需进行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满足空腹血糖5.1-6.9mmol/L或服糖后1小时血糖≥10.0mmol/L或2小时血糖8.5-11.0mmol/L中任一指标异常即可确诊。
孕前已确诊的1型或2型糖尿病患者妊娠属于此类。这类患者妊娠前即存在糖尿病,需要在整个孕期严格控制血糖,其管理策略与妊娠期新发糖尿病有明显差异。
包括单基因糖尿病、胰腺疾病相关糖尿病、药物或化学物质诱导的糖尿病等特殊类型。这类患者需要针对原发病进行治疗,同时加强妊娠期血糖监测。
部分孕妇可能出现血糖异常但未达到上述任一分类标准的情况。这类患者需要密切监测血糖变化,必要时重复进行糖耐量试验以明确诊断。
妊娠糖尿病患者应注意保持均衡饮食,每日主食摄入量控制在250-300克,优先选择低升糖指数食物如燕麦、糙米等。建议进行适度的有氧运动如散步、孕妇瑜伽等,每周累计运动时间不少于150分钟。定期监测空腹及餐后血糖,配合医生进行产前检查,必要时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胰岛素控制血糖。保持规律作息,避免情绪波动,有助于维持血糖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