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淑霞副主任医师 山东省立医院 消化内科
药物性肝损伤的症状通常在用药后5-90天内出现,具体时间受药物种类、个体代谢差异、基础肝病等因素影响。药物性肝损伤的临床表现主要有乏力、食欲减退、黄疸、尿色加深、肝区不适等。
部分患者在用药后5-7天即可出现非特异性症状,如轻度乏力、恶心或上腹隐痛。这些早期表现易被忽视,常见于对乙酰氨基酚、非甾体抗炎药等药物引起的急性肝损伤。此时肝功能检查可能显示转氨酶轻度升高,及时停药后多数可自行恢复。
多数病例在用药后2-8周出现明显症状,表现为皮肤巩膜黄染、茶色尿、显著乏力等胆汁淤积或肝细胞损伤特征。抗结核药、抗生素、抗肿瘤药等易在此阶段引发肝损伤,需立即停药并就医。此时期肝功能检查可见胆红素和转氨酶显著升高。
少数患者可能在持续用药3个月后才出现肝损伤表现,多见于中草药、免疫抑制剂等长期使用的药物。这类迟发反应更易发展为慢性肝损伤,可能伴随肝纤维化指标异常,需要肝活检明确诊断。
某些特殊体质者用药后1-4周内突发高热、皮疹伴肝功能异常,属于药物过敏导致的肝损伤。抗癫痫药、别嘌呤醇等易诱发此类反应,常合并嗜酸性粒细胞增多,需立即停用致敏药物。
长期服用他汀类、抗精神病药等可能引起无症状性肝酶升高,通常在常规体检中发现。这类损伤虽无明显症状,但持续存在可能导致肝细胞慢性损害,需定期监测肝功能指标。
出现疑似药物性肝损伤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可疑药物,避免饮酒和高脂饮食。建议记录用药史并携带药品说明书就诊,医生会根据肝功能损伤类型选择护肝药物如还原型谷胱甘肽、多烯磷脂酰胆碱、甘草酸制剂等。重症患者可能需要人工肝支持治疗,日常需注意观察尿色、皮肤黄染变化,定期复查肝脏超声和弹性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