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健鹏副主任医师 山东省立医院 肿瘤中心
化疗后眼睛不舒服可能与药物毒性反应、干眼症、结膜炎、角膜炎、视神经炎等因素有关。化疗药物可能对眼部组织产生直接刺激或间接影响泪液分泌,导致眼部不适。建议患者及时向主治医生反馈症状,必要时转诊至眼科进一步检查。
部分化疗药物如顺铂注射液、紫杉醇注射液可能通过血液循环影响眼部微环境,导致结膜充血或视物模糊。这种反应通常与药物剂量累积相关,可能出现畏光、流泪等症状。医生可能根据情况调整化疗方案或联合使用玻璃酸钠滴眼液缓解症状。
化疗可能破坏泪腺分泌功能,使泪液质或量异常,表现为眼部干涩、异物感。这种情况在使用环磷酰胺片等烷化剂时更为常见。可遵医嘱使用聚乙烯醇滴眼液人工泪液,同时避免长时间用眼。保持环境湿度有助于减轻症状。
免疫功能抑制期间易继发细菌或病毒感染,引发结膜充血、分泌物增多。常见于使用氟尿嘧啶注射液等抗代谢药物后。医生可能开具左氧氟沙星滴眼液控制感染,严重时需暂停化疗。患者应注意手部清洁,避免揉眼。
角膜上皮在化疗期间可能因营养障碍或药物沉积出现点状缺损,表现为眼痛、畏光。使用甲氨蝶呤片等药物时需警惕此情况。眼科医生可能推荐重组牛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滴眼液促进修复,必要时佩戴防护镜。
少数情况下,长春新碱注射液等植物碱类药物可能引发视神经毒性,导致视力下降、视野缺损。这种情况需要立即停用相关药物,并采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注射液冲击治疗。早期干预有助于避免永久性视功能损害。
化疗期间应保持眼部清洁,避免强光刺激,每日用温热毛巾敷眼可促进血液循环。若出现持续眼红、视力变化需立即就医。饮食上增加富含维生素A的胡萝卜、菠菜等食物,有助于维持眼表健康。定期进行眼科检查能早期发现药物性眼损伤,患者应与肿瘤科和眼科医生保持密切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