哮喘的诊断主要依据患者的典型表现。数小时或数天内进行反复肺通气检查,如结果提示气道狭窄可以改善和逆转,则可确定诊断。对首次检查无气道狭窄的患者,可让其吸入小剂量(低于可影响正常人的剂量)的支气管收缩剂,如果吸入后患者发生气道狭窄,则可作出哮喘的诊断。
亦可用肺量计评价气道阻塞程度和治疗反应。一种小的峰速仪可检查最大呼气流速(呼气的最快速率),患者通常可用该法在家中监测哮喘的严重程度。一般情况下,最大呼气流速在早上4~6时最低,在下午4时最高。如果不同时间患者最大呼气流速的变化超过15%~20%,提示为轻至中度哮喘发作。
引起哮喘发作的诱因,通常较难确定。皮肤过敏试验有助于确定介导哮喘发作的过敏原,但该法所检出的致皮肤过敏物质,可能并非是促发哮喘的过敏原,仍需观察患者接触该过敏原后,能否诱发哮喘发作。如果疑有特定的过敏原,测定血中针对该过敏原的抗体水平,则可以确定其敏感程度。
如果诊断哮喘的依据不够或需要确定哮喘的诱发因素时,可进行支气管激发试验。由于该法可促发气道狭窄,因此具有诱发哮喘严重发作的危险。首先,检查者用肺量仪测定患者的第1秒最大用力呼气量(FEV1);然后,让患者吸入稀释的过敏原溶液,吸入15~20分钟后,再次进行肺量仪检测。如果吸入过敏原后,FEV1值降低20%以上,则可确定该过敏原可诱发哮喘。
对运动性哮喘患者,可在踏板或固定的自行车运动前后测定FEV1值。如果运动后FEV1值降低15%以上,提示患者的哮喘可为运动所诱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