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治疗期间怀孕需立即就医调整治疗方案,妊娠期梅毒治疗以青霉素类药物为主,禁用四环素类抗生素,胎儿需同步监测先天性梅毒风险。
1、药物调整孕妇首选苄星青霉素肌注治疗,对青霉素过敏者可改用红霉素,禁用多西环素等可能致畸药物,治疗期间严格遵医嘱复查血清滴度。
2、胎儿监测妊娠18周后需通过B超监测胎儿发育情况,分娩前需检测脐带血梅毒抗体,新生儿出生后立即进行梅毒血清学检测及预防性治疗。
3、联合管理产科与感染科需联合制定治疗方案,妊娠早中晚期各进行1次血清学定量检测,出现胎传梅毒征兆时需考虑宫内治疗。
4、分娩干预分娩时应避免产道损伤降低传染风险,母乳喂养需在母亲完成规范治疗且无乳头破损情况下进行,新生儿需持续随访至18个月。
治疗期间保持规律产检,补充叶酸及铁剂,避免共用个人物品,配偶需同步接受梅毒筛查与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