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慢性肾炎患者在病情稳定、肾功能正常或轻度受损时可以生育,但需严格评估肾功能、血压控制及药物安全性。
1、肾功能评估孕前需检查血肌酐、尿蛋白定量及肾小球滤过率,肾功能稳定在正常或轻度异常范围是生育的基础条件。
2、血压控制合并高血压者需将血压控制在130/80mmHg以下,妊娠期间需调整降压方案,避免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等致畸药物。
3、药物调整免疫抑制剂如环磷酰胺需停用3-6个月,糖皮质激素可改用泼尼松,生物制剂需根据个体化评估决定是否继续使用。
4、妊娠期监测妊娠期间需每月监测尿蛋白、肾功能及胎儿发育,出现蛋白尿加重或肾功能下降需及时干预,必要时终止妊娠。
建议计划妊娠前3-6个月至肾内科和产科联合门诊评估,妊娠期间保持低盐优质蛋白饮食,避免剧烈运动和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