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发育标准主要分为胚胎期、胎儿早期、胎儿中期和胎儿晚期四个阶段。
1、胚胎期受精后第1-10周为胚胎期,此时主要完成器官系统的基础构建,包括神经管闭合、心脏形成等关键发育过程。
2、胎儿早期第11-16周进入胎儿早期,各器官继续分化成熟,开始出现胎动但孕妇尚未能感知,通过超声可观察到基本人体形态。
3、胎儿中期第17-28周属于胎儿中期,器官功能逐步完善,胎动明显增强,胎儿开始具备吞咽、呼吸样运动等生存能力雏形。
4、胎儿晚期第29周至分娩为胎儿晚期,以体重快速增长为特征,各器官功能基本成熟,胎儿体位逐渐固定为头位准备分娩。
建议孕妇定期进行产前检查,通过超声和胎心监护等手段监测胎儿各阶段发育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就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