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检频率通常为妊娠28周前每4周一次,28-36周每2周一次,36周后每周一次,具体安排可能因孕妇健康状况、胎儿发育情况、高龄妊娠等因素调整。
妊娠12周内需完成首次全面产检,包括血常规、超声检查等,确认胚胎着床位置及数量,排除宫外孕等异常情况。
13-27周每月检查一次,重点监测胎儿NT值、唐筛结果及大排畸超声,此时需完成妊娠期糖尿病筛查等专项检查。
28周后检查频率增加,通过胎心监护评估胎儿宫内状态,测量骨盆尺寸为分娩做准备,及时发现妊娠高血压等并发症。
存在糖尿病、多胎妊娠等高风险因素时,产检间隔可能缩短至1-2周,必要时需进行胎儿生物物理评分等强化监测。
建议孕妇建立专属产检档案,按时完成TORCH筛查、GBS检测等必查项目,日常注意记录胎动变化,出现阴道流血或腹痛等异常需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