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流产在多数情况下是安全的,但需严格遵循医嘱并评估个体适应症。药物流产的安全性主要与孕周限制、药物禁忌症、医疗监护条件、术后恢复管理等因素有关。
1、孕周限制药物流产适用于妊娠49天内的早期妊娠,超过该时限可能增加不完全流产风险。需通过超声确认孕囊位置及大小,排除宫外孕。
2、药物禁忌症肾上腺疾病、哮喘、青光眼患者禁用米非司酮,严重贫血或凝血功能障碍者禁用米索前列醇。用药前需完善血常规、肝肾功能检查。
3、医疗监护服药后需在医疗机构观察4-6小时,监测阴道出血量及腹痛情况。出血量超过月经量2倍或持续发热需紧急清宫处理。
4、术后管理流产后2周需复查超声确认宫腔清洁,1个月内禁止盆浴及性生活。可遵医嘱使用益母草颗粒、新生化颗粒等促进子宫复旧。
药物流产后应加强营养摄入,适当补充铁剂和优质蛋白,避免剧烈运动并定期随访观察月经恢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