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患者需要住院治疗的情况主要有恶性高血压、合并严重靶器官损害、妊娠期高血压危象、药物难以控制的顽固性高血压。
血压急剧升高超过180/120毫米汞柱,伴随视乳头水肿或急性肾损伤,需立即住院静脉用药降压,常用硝普钠、乌拉地尔等静脉制剂。
出现急性左心衰竭、脑出血、主动脉夹层等危及生命的并发症,可能与长期未控制的高血压有关,表现为呼吸困难、意识障碍、撕裂样胸痛等症状。
孕产妇血压超过160/110毫米汞柱伴蛋白尿或抽搐,属于子痫前期或子痫发作,需住院使用硫酸镁预防抽搐,必要时终止妊娠。
联合三种降压药物仍无法达标,可能与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肾动脉狭窄等继发性因素有关,需住院完善肾素-血管紧张素检测等检查。
确诊高血压后应定期监测血压,低盐饮食并遵医嘱服药,出现剧烈头痛、胸闷等症状时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