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抗体阳性通常不具传染性,传染性主要取决于活动性肺结核的存在。结核抗体阳性可能由既往感染、卡介苗接种、潜伏感染、活动性结核等因素引起。
既往感染结核分枝杆菌可能导致抗体长期阳性,无活动病灶时不传染,无须治疗,定期随访即可。
接种卡介苗后抗体可呈阳性,属于免疫反应,无结核杆菌排出,不会造成传播。
体内存在结核杆菌但处于休眠状态,无咳嗽咳痰等症状时不传染,可遵医嘱使用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进行预防性治疗。
活动性肺结核患者痰菌阳性时具有传染性,可能与免疫力低下、密切接触传染源有关,表现为咳嗽、低热、盗汗,需联合使用异烟肼、利福平、乙胺丁醇规范抗结核治疗。
结核抗体阳性者应完善胸部影像学及痰菌检查,保持室内通风,均衡饮食增强免疫力,确诊活动性结核需隔离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