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亢患者在医生指导下多数可以哺乳。哺乳期甲亢需评估病情稳定性、药物安全性、甲状腺功能水平和婴儿健康状况。
需通过甲状腺功能检测确认病情控制情况,未控制的Graves病可能通过乳汁传递甲状腺刺激抗体。
丙硫氧嘧啶是哺乳期首选药物,甲巯咪唑需谨慎使用,放射性碘治疗期间禁止哺乳。
哺乳期间需定期检查婴儿甲状腺功能,观察有无烦躁、多汗等甲亢症状。
哺乳期应保证充足热量和碘摄入,但需避免含碘药物或造影剂影响甲状腺功能。
建议哺乳期甲亢患者每2-3个月复查甲状腺功能,出现心慌、消瘦等症状加重时及时就诊,哺乳期间避免使用含碘膳食补充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