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个月孕妇在医生指导下可以进行雾化治疗,但需严格评估适应症与禁忌症。
孕妇出现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慢性阻塞性肺病急性加重等明确适应症时,雾化治疗可有效缓解气道痉挛。
优先选用布地奈德混悬液、特布他林雾化液等妊娠B类药物,避免使用沙丁胺醇等可能影响子宫血流的药物。
采用坐位雾化方式,单次雾化时间控制在10-15分钟,雾化后需漱口减少药物咽部残留。
治疗期间需监测胎心变化,如出现宫缩频繁或阴道流血等先兆流产症状应立即终止雾化。
建议孕妇雾化治疗期间保持环境通风,每日饮水量不少于1500ml,若出现胸闷加重应及时复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