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动力治疗适用于皮肤基底细胞癌、光化性角化病、痤疮等疾病,禁忌症包括卟啉症、光敏性皮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及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
皮肤基底细胞癌是光动力治疗的主要适应症,通过光敏剂选择性破坏癌细胞。治疗需结合局部避光护理,常用药物包括氨基酮戊酸、甲基氨基酮戊酸等。
卟啉症患者绝对禁止光动力治疗,因体内卟啉代谢异常会加重光毒性反应。这类患者需选择替代疗法如冷冻治疗或手术切除。
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光敏感性强,治疗可能诱发疾病活动。需先控制原发病情,必要时采用低强度窄谱紫外线替代治疗。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因光敏剂代谢受阻易蓄积中毒。治疗前需评估肝肾功能指标,调整药物剂量或选择非光敏疗法。
治疗前后需严格避光48小时,避免食用光敏性食物如芹菜、柑橘等,出现严重红斑水肿应立即复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