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筛查通常在孕24-28周进行,确诊需通过饮食控制、血糖监测、运动干预及胰岛素治疗等方式管理,未及时控制可能增加巨大儿、早产、子痫前期等母婴风险。
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是主要筛查手段,需空腹8小时后检测空腹血糖及服糖后1小时、2小时血糖值,任一指标超标可初步诊断。
空腹血糖超过5.1mmol/L或服糖后1小时血糖超过10.0mmol/L、2小时血糖超过8.5mmol/L可确诊,需重复检测确认。
饮食调整采用低升糖指数食物分餐制,配合每日30分钟中等强度运动,血糖控制不佳时需使用胰岛素类似物或人胰岛素。
孕妇可能出现羊水过多、酮症酸中毒,胎儿可能发生先天性畸形、新生儿低血糖,远期母婴2型糖尿病发病概率增加。
建议妊娠期糖尿病患者每周监测血糖谱,定期进行胎儿超声评估,产后6-12周复查糖耐量以排除持续性糖尿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