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过敏性哮喘患者在病情稳定期可以接受手术,但需严格评估肺功能及过敏原控制情况。手术可行性主要与哮喘控制水平、麻醉方式选择、术前用药调整、术中监测条件等因素有关。
术前需达到至少3个月无症状发作,肺功能FEV1占预计值超过80%。未控制哮喘可能诱发术中支气管痉挛,需推迟择期手术。
局部麻醉或椎管内麻醉风险较低,全身麻醉需避免组胺释放药物。七氟烷等吸入麻醉剂可能诱发气道高反应性。
糖皮质激素需维持原剂量,短效β2受体激动剂作为急救备用。需停用可能增加出血风险的孟鲁司特等白三烯调节剂。
需配备气道压力监测和支气管舒张剂。胸腹部手术建议术中持续气道正压通气,降低肺不张风险。
建议术前4周完成过敏原检测,术中备齐肾上腺素和甲强龙等急救药物,术后加强肺功能锻炼和雾化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