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产检频率通常为孕早期每4周一次、孕中期每2周一次、孕晚期每周一次,具体间隔可能因个体差异调整。
妊娠12周前需完成首次全面检查,包括血常规、超声确认孕周及NT筛查,建立孕期档案。
13-28周重点监测胎儿发育,需进行唐氏筛查、大排畸超声及妊娠糖尿病筛查,每2周评估血压体重变化。
28周后每周需胎心监护,36周起增加骨盆测量,密切监测胎位、羊水量及胎盘成熟度。
存在妊娠高血压、糖尿病等高危因素者,需根据医嘱缩短检查间隔,必要时住院监测。
建议孕妇保持规律作息,每日补充叶酸及铁剂,出现腹痛或胎动异常应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