肾病患者同房频率需根据病情稳定程度、肾功能分期及个体耐受性综合评估,通常建议病情稳定期每1-2周一次。
慢性肾病1-2期患者若无明显症状可适度同房,3期以上患者需严格限制频率,避免体力消耗加重蛋白尿或血压波动。
合并严重高血压、心力衰竭者应暂停同房,待血压稳定在130/80mmHg以下、心功能恢复至II级后再评估可行性。
透析患者需选择非透析日进行,且活动后24小时内无乏力、水肿加重等不适,血红蛋白需维持在100g/L以上。
血肌酐波动超过基础值20%或尿蛋白突然增加时应暂停,待复查指标稳定后再逐步恢复低频次同房。
肾病患者同房前后需监测血压心率,避免高盐高脂饮食,出现腰酸、泡沫尿增多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复查肾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