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露不尽可能与子宫复旧不全、胎盘胎膜残留、产褥感染、凝血功能障碍等因素有关,可遵医嘱使用缩宫素、益母草颗粒、头孢克肟、氨甲环酸等药物。
产后子宫收缩乏力导致恶露淋漓,可注射缩宫素促进宫缩,配合益母草颗粒活血化瘀,需超声排除残留。
组织残留引发持续性出血,需行清宫术清除残留物,术后口服头孢克肟预防感染,必要时输血纠正贫血。
细菌感染导致恶露异味发热,静脉输注头孢曲松抗感染,配合甲硝唑覆盖厌氧菌,同时加强会阴护理。
血液系统疾病或DIC引发出血不止,需输注氨甲环酸止血,严重者补充凝血因子,监测凝血四项指标。
产后恶露超过6周需及时就诊,用药期间禁止盆浴及性生活,保持外阴清洁干燥,避免剧烈运动加重出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