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血糖值超过空腹5.3mmol/L或餐后1小时7.8mmol/L、2小时6.7mmol/L时通常需考虑胰岛素治疗,具体需结合妊娠期糖尿病诊断标准、血糖监测结果、胎儿发育情况及孕妇个体差异综合评估。
妊娠期糖尿病诊断标准为口服75g葡萄糖耐量试验中空腹血糖≥5.1mmol/L,1小时≥10.0mmol/L,2小时≥8.5mmol/L,任一值超标即确诊。
通过持续血糖监测发现空腹血糖持续超过5.3mmol/L,或餐后血糖多次超过目标值,经饮食运动干预无效时需启动胰岛素治疗。
当超声提示胎儿生长过快、羊水过多等异常表现,或孕妇出现多饮多尿等明显高血糖症状时,即使血糖未达上述标准也可能需要胰岛素控制。
存在高龄、肥胖、多囊卵巢综合征等高危因素的孕妇,或既往有妊娠期糖尿病史的孕妇,可能需要更早开始胰岛素干预。
建议妊娠期高血糖孕妇定期监测血糖,在医生指导下制定个性化控糖方案,合理搭配膳食并保持适度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