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是否发热可通过测量体温结合症状观察,主要依据有发热感、体温异常升高、伴随症状、精神状况变化等。
1、体温测量
腋温超过37.3摄氏度或口温超过37.5摄氏度可判定为发热,需使用水银体温计或电子体温计规范测量。
2、主观感受
自觉畏寒、发烫或忽冷忽热,皮肤发红干燥,眼眶发热等异常体感是发热常见主观症状。
3、伴随症状
可能出现头痛乏力、肌肉酸痛、食欲减退等症状,婴幼儿可能有哭闹不安、拒食等表现。
4、精神状态
发热时常伴精神萎靡、嗜睡或烦躁,严重者可能出现意识模糊,需警惕高热惊厥。
建议发热时多饮水保持体液平衡,采用温水擦浴物理降温,持续高热或伴随严重症状应及时就医。